
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
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个人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我行向具有合法承贷主体资格的经营性物业所有权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经营性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并以该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进行还本付息的人民币贷款业务。经营性物业是指已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管理规范、现金流量充裕、综合收益较好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场、写字楼、综合商业设施等物业形式,且必须在天津市行政区划范围内。
个人商业助学贷款
个人商业助学贷款是指向境内高等院校困难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就读期间基本生活费的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是指向我市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满足其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等微利项目资金需求的贷款。该贷款由天津市中小企业担保管理中心或各区县财政部门指定担保公司提供担保承诺,依据其承诺额度确定授信额度。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为下岗失业小额担保贷款提供相应程度的贴息。
注:具体开办的业务种类及办理程序、办理条件等以天津农商银行当地机构有关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