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各位股东对天津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南阳村镇银行进行书面表决的公告 2010-08-27

尊敬的各位股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政策要求,天津市人民政府与南阳市人民政府经认真研究,并征得中国银监会同意,拟由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农商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征集其他合格投资人,由天津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南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村镇银行”)。

    目前,《关于审议天津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南阳村镇银行的议案》已经天津农商银行董事会以书面决议的方式表决通过。因时间紧迫,无法召开现场会议,根据《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拟请各位股东通过书面决议方式对《关于审议天津农商银行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南阳村镇银行的议案》进行审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9月3日,各位股东可与天津农商银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获取书面决议相关资料。

    联系人:孟然、 卢少勇 

    联系电话:022—83867521;022—8386721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401室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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