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时报】聚焦城镇化 服务新“三农” 访天津农商银行董事长李宗唐 2013-07-04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近年来,随着滨海新区成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天津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发展也驶上快车道。作为支农服务主力军,天津农商银行始终关注区域经济发展,着力提升新形势下的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在天津农商银行成立三周年之际,本报记者就城镇化背景下的农村金融服务等问题对该行董事长李宗唐进行了专访。

    记者:天津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及城镇化发展有什么特点?

    李宗唐:自2010年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确定了推进农村城乡建设示范居住区、工业示范园区、农业产业园区“三区联动”的发展战略,加快了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农村工业向园区集中,传统农业向设施农业集中的步伐,形成了“三区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目前,天津市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新农业的战略转型期,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和农村城市化作为改善城乡二元结构、扩大内需的重要渠道,为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金融机构提供不可多得的发展契机。

    记者:城镇化对天津农商银行的经营有怎样的影响?

    李宗唐:城镇化为我行拓宽服务面、实现战略转型提供了有利契机。天津农商银行的优势在农村,目前,我行在天津涉农区县保持着较高的市场份额,有5家机构存款位列当地第一;拥有各类营业网点512个,形成了天津市最大的金融服务网络。推进农村城镇化将有效缩小城乡差距、提高农民收入,最大限度激活农村市场,这将为我行在涉农地区的业务拓展提供巨大的商机,使得我行传统优势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另外,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将伴随着城镇化进程逐步走向多元化。作为一家起点较低的商业银行,我行产品体系的健全和完善恰好与城镇化的进程同步,可借助城镇化进程逐步完善、健全产品体系。

    城镇化发展也为信贷资产安全和服务提升带来了挑战。脱胎于农村的新型城镇信用环境很难在短期内显著提升,加之转型农户缺乏有效抵押物,致使信贷风险较大。另一方面,目前我行在产品体系、风控能力、客户准入、服务体系以及人才储备等方面与先进商业银行相比还处于劣势,难以有效满足城镇化形势下的创新服务需求。

    记者:对于城镇化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天津农商银行打算如何应对?

    李宗唐:天津农商银行一直积极研究城镇化形势下推动服务理念和方式创新的渠道,采取有效措施服务区域新农村和城镇化建设。

    一是积极跟进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需求。我行依据《天津市以宅基地换房建设示范小城镇管理办法》,出台了《小城镇建设贷款操作规程》,专项用于“以宅基地换房方式进行天津市示范小城镇建设的贷款,以及与小城镇相配套的工业园及农业园建设贷款”的管理和规范。同时,积极参加组建银团进行小城镇贷款的投放。此外,还对房地产贷款统计制度、涉农贷款统计制度进行创新,将农民还迁房建设的贷款不作为房地产贷款进行统计,将小城镇贷款列入涉农贷款,以此来刺激小城镇信贷投放。截至今年3月末,我行用于小城镇建设的贷款余额63亿元,主要为支持农民居住区和示范工业园区建设。

    二是为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在渠道和产品方面加大创新。针对示范园区和设施农业服务需求,先后开发了信用共同体贷款、单证房产抵押贷款等涉农产品,拓宽了“三农”融资抵质押物范围。以信用工程建设为突破口,在原有的小额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基础上又推出了“信用共同体贷款”,进一步扩大了授信面,为示范园区和设施农业发展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三是满足城镇化趋势下不同居民的金融服务需求。针对城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偏远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缺失的困局,我行启动“农村金融服务站”项目,通过与当地村委会合作安装自助设备,提供存款、转账等基础服务项目,目前共建设金融服务站625个。今年将再新建200至400个服务站,基本实现对千人以上行政村的全覆盖。另一方面,为满足城镇化地区新建社区居民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我行启动了“便民付”项目建设,在社区布放自助机具,满足社区居民基础金融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已开通运营的设备112台,并增加代收水电费、电话费等服务功能,使社区居民能够享受到便捷的金融服务。

    四是采取有效举措改善农民贷款难问题。适应农民转移就业过程中的小额贷款需求,在静海、宝坻、蓟县、武清、宁河等区县分别出资成立了小额贷款公司,目前,五家贷款公司贷款余额5.7亿元,平均每笔87万元。另一方面,着眼小微企业和转型农户金融服务,引进德国IPC公司微小贷款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特色微小贷营销管理架构和经营模式,摒弃传统的“抵押物崇拜”信贷理念,将关注点放在“第一还款来源”上,切实解决了小微企业和转型农户缺乏有效抵押的问题。

    记者:成立三周年,是天津农商银行的一个新起点,下一步,在服务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上,贵行还有哪些打算?

    李宗唐:天津农商银行将始终坚持“更名不改姓、改制不改向”原则,专注于“三农”金融服务需求。同时,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构建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

    一是构建与新农村建设进程同步的产品开发机制。研究“新三农”市场实际,了解”新三农”客户金融服务新需求,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服务产品。逐步扩大抵押物范围,探索将林权、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等纳入抵押物范围,逐步提高农村地区融资的灵活性。

    二是提升城镇化发展中的营业网点服务形象。继续推进营业网点调整布局,实现营业机构对各区县农户的服务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标准化服务网点,全面塑造标准化服务品牌形象,推进文明标准服务。

    三是整合“新三农”服务资源。梳理现有涉农产品和服务渠道,结合市场定位和自身实际及天津市新农村建设发展特点,进一步整合行内优质服务资源,努力创造和推广一批适合天津市农村实际需求的涉农金融服务产品和涉农金融服务新模式。

    四是合力推动各项支农政策的落实。协调各方探索建立和完善推动金融支农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努力协调落实相关配套政策,保证金融支农工作的有效开展。推动建立政银企沟通协调机制,加强农村金融专题研究,为城镇化创造良好投资环境。

    五是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加大对农村地区信用知识及相关金融基础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金融消费者的诚信意识;在清收不良贷款上,争取政府给予必要的行政、经济和法律支持。

    六是推动建立和完善农村制度保障体系。努力推动构建以部门协调为基础,政策协调为依托的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保障机制。积极与地方政府及财政合作,探索建立向农村投资的财政税收政策和风险补偿机制,增强农村经济的造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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