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圆满完成地方债定向承销首批置换工作 2015-10-19

    7月29日至8月4日短短7天内,我行就圆满完成了5.45亿元的天津市地方债定向承销首批置换工作。这是按照天津市政府债发行整体部署,继6月8日我行参与政府地方债首批公开招标认购1.8亿元之后,再次承销定向置换政府地方债债券。本次承销定向置换债券全部用于置换我行7笔区级财政担保的贷款,被置换的贷款涉及东丽、西青、北辰、宝坻四家中心支行。

    在经济下行压力犹存、政府主导融资成本逐步降低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要求财政部门进一步推进地方债发行与置换。今年下半年以及未来几年中,发行地方债逐步置换政府债务将成为常态。在总行相关部门的通力配合下我行不仅圆满的完成了本次置换工作,还出台了《关于地方政府定向承销债券置换工作的备忘录》,将整体置换工作的方案制定、部署核实、系统测试确认、编制操作流程等任务环节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对我行今后政府债务置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为顺利完成本次政府债务置换工作,我行由总行营业部、资金经营部、公司业务部、会计营运部组成工作推动小组。总行营业部负责牵头联系市财政部门,落实置换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问题咨询,转达财政部门操作指令及定向置换债权解除协议的签署工作;资金经营部负责调度资金头寸,按时完成政府分配置换额度的认购,及定向置换债权解除协议签订用印;公司业务部负责政府分配置换额度对应置换项目贷款的核实确认,组织部署、辅导支行负责被置换项目的客户经理完成信息核对、利息计算、与客户及区域财政部门进行沟通及前期准备,与会计营运部联合下发置换工作安排的通知;会计营运部负责与公司业务部联合下发置换工作安排的通知,在测试环境下完成置换当日业务操作的全部测试确认,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天津市政府债券置换贷款会计处理流程》,监督并指导各支行完成利息测算、账务核对、贷款还款会计操作,确保准确、及时、合规的完成置换工作。

                                                    (总行营业部 姜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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