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连续两年荣获“天津市支付结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17-07-05

    近日,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对全市73家银行机构2016年支付结算业务进行了综合评价,授予我行“支付结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这也是我行连续第二年获此荣誉。

    2016年,我行认真落实支付结算相关法规制度规定,加强管理,严格内控,遵守支付结算纪律,认真开展支付结算工作,在全行各分支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支付结算工作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此次再次获得“支付结算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也是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对我行工作的肯定。

    今年,我行将进一步做好支付结算工作,再接再厉,向其他金融同业学习先进工作经验,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指导方向,创新发展、稳步运行,提升支付结算业务条线支撑保障能力,推动支付结算业务再上新水平。          

                   
会计营运部 冯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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