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自贸试验区“金改30条”取得明显成效 2018-09-20

  2015年1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出台“金改30条”。三年来,在人民银行总行、外汇局总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

  第一,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助推金融跨境业务快速发展。截至目前,“金改30条”准予实施政策已全部落地,24项措施成效显著,11项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制度创新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区内主体新开立本外币账户5.2万个,办理跨境收支1434亿美元、占全市四分之一,结售汇587亿美元,跨境人民币结算近3000亿元,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绿地森林效应不断扩大,有力支持了天津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贸易投融资更加便利高效。跨境投融资渠道有效拓宽,区内企业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累计借用外债17.4亿美元,跨境人民币外债签约总额超过200亿元,发放境外人民币贷款150亿元。资金使用效率不断提升,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结算量近300亿元人民币,跨国公司外币资金集中运营帮助企业提高平均资金周转率达50%以上;取消A类企业贸易收入待核查管理、外汇资本金和外债资金实行意愿结汇,使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最高提升近90%;区内银行为境外机构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更好地满足了市场主体规避汇率风险和套期保值需求。同时,我们将金融创新与“放管服”改革措施有机结合,实施了外汇业务“一站式”综合服务、企业开户“绿色通道”、金融集成电路(IC)卡“一卡通”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措施,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

  第三,突出特色创新政策优势,全力支持租赁业做大做强。比如,天津东疆港成为全国首家获批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区域,业务量已突破35亿美元;天津获批成为全国唯一开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地区,有效满足市场主体的实际融资需求;创新推出融资租赁收取外币租金、售后回租项下外币支付货款等特色业务,为企业节约汇兑成本最高达2%;大力实施外债意愿结汇、联合租赁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等创新政策,实现了多个全国“首单”和“第一”,天津租赁产业集聚效应不断显现、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有力促进了天津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建设步伐。

  第四,深化金融协同创新与合作,全力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充分发挥三地人民银行系统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金融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与推动天津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创新的有机结合。着力加强跨区域金融合作,指导推动金融机构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领域,加强项目对接、产品创新和信贷投放,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快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将天津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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