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成功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2020-12-07

     12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监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我行顺利召开,北京德和衡事务所律师对董监事会全程进行法律见证。

    本次董事会对2020年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风险管理情况等常规事项以及修订《公司章程》和《会计政策》、不良资产处置方案、第三届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全部获得通过。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关联交易管理工作报告等九项议案进行了监督审议,通过了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列席董事会。

    与会董事认为,2020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冲击带来的双重压力,我行切实肩负起国有金融机构的职责和使命,按照中央“六稳”“六保”的要求,在坚持存款立行的同时,加大信贷投放,仅前三季度,储蓄存款增量和一般性贷款增量已创历史全年最高水平,充分彰显了我行支持实体经济、保市场主体、保地方经济的中坚力量。同时,各位董事切实履行勤勉职责,在加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强化科技赋能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本行持续稳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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