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天津推出保险公司担保消费贷款业务 无需抵押利率较高 2009-06-30


李宗唐行长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总经理Kwang Soo SONG共同签署合作协议


天津农村合作银行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

    昨天,天津首款通过保险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个人无抵押信用贷款业务“消费信贷保证保险”正式与广大市民见面。从即日起,市民可通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向天津农村合作银行申请消费贷款。与传统个人信用贷款相比,“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办理的信用贷款门槛要低很多,但贷款成本相对较高。

    无需抵押

    据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工作人员介绍,“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实质上是“银行小额贷款”加“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一种组合,属于金融创新产品。

    希望获得贷款的客户,可以向平安产险信用保证保险事业部提出投保申请,如果资料齐全,信用记录良好,顺利通过保险公司审核,该客户就可以在不提供抵押品的情况下,从天津农村合作银行获得最低1万元,最高为月收入11倍但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还款期限为12~24月。

    该贷款的用途涵盖住房装修、休闲旅游、购买家电、手术资金、个人进修等所有个人或家庭消费领域。

    贷款利率高

    与本市其他银行推出的小额贷款相比,“消费信贷保证保险”的条件十分宽松:年龄在21~55周岁的中国公民,在本市工作或生活,拥有稳定的职业,月收入不低于2000元,在现单位工作满6个月。客户一旦投保成功,3~5个工作日之内贷款现金即可迅速到账。

    借款人办理此业务需要支出两种费用:一是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二是按期向银行偿还贷款和利息。记者了解到,贷款利率是按照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30%执行。

    同时,保险公司将根据贷款客户的风险评级收取贷款额相应比例的保费(大致在20%左右)。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贷款成本较高,但由于有保险公司对贷款予以承保,有利于银行降低放贷风险,拓宽金融服务渠道,同时也有助于推动本市个人消费信贷市场的发展。(张兆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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