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银行社会责任报告》之对国家的责任 2010-07-13

    本行始终坚持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坚持“社区型零售银行”的发展愿景和“抓小不放大”的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坚持创建“最具责任感金融机构”,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全方位满足客户多元化的金融需求,对促进天津市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社会稳定和城乡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10年3月末,本行各项存款余额为971.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为581.14亿元,成为推动天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服务中小企业的金融主力军。

    (一)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实现社会责任

    针对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本行在坚持“诚实守信、风险可控、业务发展、合作共赢”原则的前提下,立足本行实际,结合城乡金融业发展状况,适应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积极研发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相继推出了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质押贷款、经营性房产法人按揭贷款、信用共同体贷款和微小企业贷款等产品,其中信用共同体贷款是本行针对中小企业特点设计推出的专业化金融产品,为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信用共同体建设过程中,本行始终秉承了“共铸诚信,相约成功”的理念,坚持 “平等、自愿、合作、共赢”的原则,实现了银、企和掌控机构的“多赢”。所建立的13家信用共同体充分发挥了银行的资金优势和政府、担保公司的信誉优势,形成拉动经济增长的社会合力,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2008年12月17日,本行科兴支行与天津高新区联手,与天津国际创业中心、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三方共同创建中小企业信用共同体,以节能环保等优势产业链和技术密集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采用天津国际创业中心推荐审查企业资质,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企业担保,科兴支行最终决定发放贷款的合作方式,实现了银、政、企“箱式”合作的“三合一”模式。

    (二)坚持市场定位,支持“三农”发展

    多年以来,本行始终按照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精神,充分发挥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涉农贷款需求,积极投放贷款给予支持,有效促进了我市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截止2010年3月末,本行涉农贷款余额237.47亿元,其中农户贷款65.33亿元,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120.72亿元,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51.41亿元。

    1.本行与银行同业开展业务合作,以银团贷款方式支持涉农项目,克服了一家银行授信额度限制的缺点,满足“涉农”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大额资金需求,保证涉农项目融资,同时能够降低和分散传统贷款产品产生的一家银行进行大额贷款授信的风险,保证本行信贷资产质量。

    2.通过与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分行、上海银行天津分行等银行签订间接银团贷款,在郊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民还迁住宅建设项目、农村旧城拆迁改造撤村建居项目、路网建设项目、绿化改造项目、循环经济产业区项目、示范小城镇建设项目等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重要项目中,提供了大量的信贷支持,推进了我市农村城镇化发展进程。

    3. 根据不同区县经济结构的不同,因地制宜,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4. 结合本行营业网点多、分布范围广,涵盖天津市四郊五县的特点,本行针对不同区县的农业重点项目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植。

    5. 自国务院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对农村地区家电下乡的优惠政策开展以来,本行积极代理家电下乡补贴的发放。为提高补贴发放速度,由原来的信用社联社统一代发改为由各个基层信用社网点发放,各基层信用社依据当地财政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发放,缩短了农户领取家电补贴的路程,简化了中间流转环节,提高了发放效率。

 

个人网上银行 登 录
企业网上银行 登 录
手机银行 下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