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农商银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4-04-30

    天津农商银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4月29日在天津金融培训学院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李宗唐主持。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对本次会议过程进行了法律见证。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61名,代表股份63.62亿股,占总股本的90.8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提名人选名单》。
    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下同)100%;不同意:0%;弃权:0%。
    (二)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董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
    同意:99.78%;不同意:0%;弃权:0.22%。
    (三)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监事会2013年度工作报告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
    同意:99.78%;不同意:0%;弃权:0.22%。
    (四)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高级管理层2013年度工作报告和2014年度工作计划》。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五)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六)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董事会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七)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监事会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八)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利润分配政策》。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九)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2013年本行共实现净利润2,027,888,073.45元。
    2、按照2013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02,788,807.35元;
    3、按照2013年度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202,788,807.35元;
    4、上述法定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提取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622,310,458.75元,与以前年度结余的未分配利润一同作为可供分配的利润4,432,279,163.23元。
    5、以总股本7,000,000,000股为基数,按照每股0.10元(含税)进行现金分配,2013年度股东现金分红金额700,000,000元。
    6、现金分配后,剩余3,732,279,163.23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农商银行章程>的议案》。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十一)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农商银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十二)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关于对部分股权进行规范整理的方案》。
    以2013年12月31日为股权登记日,按照定向、固定价格要约方式对持股350万股以下的职工股东予以回购;持股350万股以下的社会自然人股份,参照职工股东处理。并将回购形成的库存股份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转让。
    为有序推进股权整理规范相关工作,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要求修改方案相关内容,并由董事长根据批准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同意:98.67%;不同意:0.22%;弃权:1.11%。
    (十三)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关于增资扩股的方案》。
    在完成库存股转让的基础上,募集股份5亿股,使现有的股份总额由70亿股增至75亿股,拟募集资金13亿左右。
    为有序推进增资扩股相关工作,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要求修改方案相关内容,并由董事长根据批准方案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同意:99.55%;不同意:0%;弃权:0.45%。
    (十四)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修订<天津农商银行外部审计机构聘任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98.90%;不同意:0%;弃权:1.10%。
    (十五)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为201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98.90%;不同意:0%;弃权:1.10%。
    (十六)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马连福为天津农商银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十七)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选举刘植才为天津农商银行第二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同意:98.90%;不同意:0%;弃权:1.10%。
    (十八)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关联交易及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报告》。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十九)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董事评价情况和独立董事相互评价情况报告》。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二十)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监事评价及外部监事相互评价结果的议案》。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二十一)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层及成员的履职评价报告》。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二十二)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监管机构检查意见及整改情况报告》。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二十三)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同意:100%;不同意:0%;弃权:0%。
    (二十四)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天津农商银行2013年度报告》。
    同意:98.90%;不同意:0%;弃权:1.1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数额;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农商银行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农商银行董事会
2014年4月29日

个人网上银行 登 录
企业网上银行 登 录
手机银行 下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