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农商银行金融助推都市型乡村振兴 设立七部门 推行七方案 2021-07-25

  7月24日下午,天津农商银行组织召开金融助推都市型乡村振兴工作部署会,对助推都市型乡村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部署。天津农商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于建忠出席会议,副行长凌颖杰主持,行领导、董事、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以及部分员工共同参与此次会议。

  会上副行长杨毅对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进行解读,提出要分层次、有梯度地调整优化金融帮扶政策,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确保对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的金融支持力度总体稳定,切实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布局、增强政策合力,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综合运用货币政策、金融监管政策和考核评估手段,健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市场化、可持续的业务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工作机制、产品体系和服务模式,加强金融科技手段运用,推出更多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效。

  结合今年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制订了7个乡村振兴方案助推都市型乡村振兴,包括数字乡村篇、公司银行篇、机构业务篇、普惠小微篇、零售银行篇、授信管理篇和组织架构篇。从公司、普惠、零售、科技多方面发力,依靠融资、存款、结算等多种方式,发挥金融顾问作用,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同时,进一步夯实组织保障,围绕着战略研究、前台业务和科技支撑等方面设置了7个乡村振兴业务及支持部门,并着手在各区支行设置“乡村振兴金融服务示范点”,助推天津都市型乡村振兴全面铺开。

  党委副书记张颖在会上强调,“十四五”时期是天津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农商行的根基在农村,助推都市型乡村振兴实施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坚守“三农”市场定位的具体体现,更是践行使命担当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助推都市型乡村振兴对于农商行来说意义非凡、责任重大,要把握天津发展大势、“乡村振兴”和“双城”战略大势、体制机制改革大势、全行上下团结大势,全面形成“21年势起、22年势成、23年势顺”的新发展气势,努力实现“3510”奋斗目标,即3年内达到上市条件、5年内实现上市、10年内实现复兴农商,做一流农商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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