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交易权 2022-11-09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81号)规定: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指出: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意愿,不得擅自代理金融消费者办理业务,不得擅自修改金融消费者的业务指令,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或者服务;银行、支付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不得通过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方式要求金融消费者购买、使用协议中未作明确要求的产品或者服务。

以案说险

典型案例

  小王:李哥,看您愁眉苦脸的,有什么烦心事吗?

  小李:哎,别提了,前两天去银行办业务,他们的工作人员给我推荐了一款牛年生肖摆件,收到货后发现产品质量存在很大问题,不知道怎么办呢。

  小王:联系他们工作人员了吗?

  小李:我给银行打过电话了,他们说“银行只负责代理销售,其他一切概不负责,产品瑕疵问题属于银行不可抗力范围,只能去找生产厂商”。

  小王:这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把责任加重到了客户身上。

  小李:可不嘛,因为没提前了解清楚,才掉进了陷阱。

  小王:我们作为消费者在银行买的东西,出了问题他们怎么能说没有责任呢,您应该找他们好好理论理论,维护自己的权利。

  小李:你真是提醒我了,我要去找他们理论一番。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该商业银行作为贵金属产品代理销售方,对消费者具有优势地位。因产品缺陷致使客户蒙受损失是该商业银行在订立合同前就应当遇见并加以避免和克服的经营风险。按照《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案例中,该商业银行在拟定格式条款时,明显扩大了不可抗力的描述范围,以不可抗力之名,将本属自己的经营风险转移给消费者,免除自身责任。

  金融消费者如何维护“公平交易权

  1、拒绝霸王条款

  在接受金融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如遇到扩大银行免责理由,加重借款人责任、扩大银行解约权利等霸王条款时,金融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该项金融服务。

  2、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签约金融产品和服务合同时,不要因为合同内容过长而忽略阅读,对于合同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免责声明,争议解决等关键内容要仔细阅读,谨慎签约。

  3、通过正规投诉渠道反映问题

  金融消费者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后,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投诉渠道反映问题,依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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