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行中标获得天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业务代理银行资格,合作期限为五年。这是继去年我行获得市级国库现金管理代理银行资格后,再次与财政部门扩大业务合作范围。
《天津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业务代理银行项目》是按照财政部“金财工程”总体规划要求,在我市目前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款分离”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的监督管理力度,将实施范围扩大到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以保障政府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管理。本次中标后,我行将具备承办50多个政府部门100多种非税收入项目的资质。
2012年末,我行自主开发了财政非税收入业务收缴系统,及时制定并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和业务操作规程。2014年开始投入运行以来主要代理了两项财政非税收入业务。截至2015年6月末,代理小客车增量调控竞价保证金收缴业务4780笔、7502.79万元资金收缴入库;代理法院诉讼费收缴业务112165笔、26973.53万元资金收缴入库。根据本次中标所定标准,今后上述业务将取得中间业务收入。
(总行营业部 姜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