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向广大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理财产品、更优质的理财服务,我行与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理财产品代销业务合作,并签署了代销协议,根据《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我行将代销合作机构情况公告如下:
注 册 资 本 | 500000万元整 |
住 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福建外贸大厦27层 |
法定代表人 | 汪圣明 |
客 服 热 线 | 40015-95561 |
网 址 | http:www.cibwm.com.cn |
风险提示:我行为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理财产品的代销机构,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优质的理财代销服务,但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行的支持!
天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