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农商银行产品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其他会议〔2025〕27号)审议通过,按照会议纪要要求,现将我行选聘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合作方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根据选聘方要求建设SaaS定制化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系统,通过快速上线电子债权凭证(国内反向保理业务),实现核心企业、合作方、资金方各类角色全流程业务线上操作,并维护金融服务平台稳定运行,打造标杆业务影响。
二、招标条件
参与本次选聘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合作方的公司应满足以下投标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有成熟稳定的供应链金融平台,且系统由合作方自主研发;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选聘不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单位应对所要合作建设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报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请于2025年4月25日9:00前,到天津农商银行总行(河西区友谊路32号)2号楼会议室11领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要求做好投标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农商银行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