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信用卡客户: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分期服务,我行将对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的分期期数进行调整,并修订相关分期业务协议,具体如下:
1.账单分期新增36、48、60期分期期数,支持单笔账单可分期金额50000元(含)以上的账单分期申请,并调整《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协议》期数及起分金额相关表述。
2.当前执行的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3-24期期数、分期规则及利率定价不变。
新版《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协议》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各办理渠道以功能上线时间为准,详见附件。
如您对上述业务有疑问,您可拨打我行客服热线(022-96155、400-80-96155)进行咨询或反映。
感谢您对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天津农商银行
2026年4月7日


津公网安备 120103020010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