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期数及修订相关业务协议的公告 2026-04-07

尊敬的信用卡客户:

为了更好地向您提供分期服务,我行将对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的分期期数进行调整,并修订相关分期业务协议,具体如下:
     1.账单分期新增36、48、60期分期期数,支持单笔账单可分期金额50000元(含)以上的账单分期申请,并调整《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协议》期数及起分金额相关表述。
     2.当前执行的我行信用卡账单分期3-24期期数、分期规则及利率定价不变。
新版《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协议》自2026年5月22日起生效,各办理渠道以功能上线时间为准,详见附件。
     如您对上述业务有疑问,您可拨打我行客服热线(022-96155、400-80-96155)进行咨询或反映。
     感谢您对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的关注与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天津农商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协议(2026版)



天津农商银行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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